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不仅体现了驾驶人的修养,更体现了对社会公共秩序的遵守、对生命的尊重。8月10日,记者从交警蜀山大队获悉,自8月1日起至8月10日,蜀山交警部门共发现459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对其中216名驾驶人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或扣3分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主要有三种行为,分别是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以及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通过道路未避让的。”昨天下午,在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交警蜀山大队三中队队长吴长富正在路口查看人行道前是否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他说,“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这三种行为交警部门有权对驾驶人处以扣驾驶证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吴长富介绍,每天早高峰的时候,可能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都赶着上班,所以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比较多,其他时间还是比较正常的。

  10天处罚216名驾驶人

  “8月9日早高峰时,我中队民警在贵池路与潜山路交口,便发现了7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吴长富告诉记者,对于这些行为,经过民警的耐心说明后,大部分驾驶人都能虚心接受处罚,并表示今后多礼让行人。

  据了解,从8月1日至8月10日,蜀山交警部门加大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的宣传和整治力度,共发现459辆机动车没有及时做到减速避让,并对其中216名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交警蜀山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更多地是希望能够实现“处罚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效果。近期,该大队还将持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整治,采取教育与处罚结合的办法,倡导机动车驾驶人养成文明的行车习惯。

  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在任何道路上行驶,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超速、不随意接打电话,遇到不管有没有信号灯和行人的路口都能做到减速通过,都体现了驾驶人的驾驶修养,体现了对社会公共秩序的遵守和对生命的尊重。同时,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行人,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通过人行横道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共同营造“文明行车、文明行走”的交通氛围。晨报记者 王姗 通讯员 陈琦 陈三虎

  (责任编辑 李冬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