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月13日专电(记者陈诺)记者13日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截至去年12月31日,安徽已刑事立案严重超员危险驾驶刑事案20起,移送起诉7起。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安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内部案件报告制度,强化案件法制审核把关,将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各方没有争议的行为作为刑事打击重点,做到成熟一起、侦办一起,各地在查处该类案件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执法情况。

  例如去年11月3日,安徽太和交警在太和县X011线6KM+800M处查获邹某饮酒后驾驶豫R牌照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原本核载9人的车厢内,竟塞下了21人。经查,邹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驾驶。随后,太和警方依法对邹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12月4日,该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