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召开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记者12月25日从省人大获悉,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合肥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安徽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