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看守所的教育,给了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9月26日,谯城男子邢某某和他的一位朋友吴某某共同向市看守所赠送了价值一万元的图书。据了解,邢某某和吴某某都曾在市看守所服刑,赠书一方面是感谢市看守所的教育,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其他在押人员好好接受教育。

  2017年6月份,年轻气盛的邢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送进了市看守所,学习成了每天的“规定动作”。

  “在这里,我就像回到了学校一样,每天都要学习,不仅学习语文、地理和历史等基础课程,还学习了法律、国学、时政以及红色教育等方面的知识。”邢某某介绍,在半年的服刑期间,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可以背诵600多首古诗,“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没背过这么多”。更重要的是,邢某某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当初的行为太冲动,“当时就是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如果能像现在这样,凡事都会想想会不会触犯法律,肯定不会出现当初的情况”。

  2018年1月份,邢某某刑满释放。他和当时一同服刑的吴某某商量,准备购买一些图书送到市看守所。邢某某说,他们一共购买了价值一万元的图书,包括国学经典、法律业务知识等,“我们在这里得到了教育,也希望其他在押人员也能好好学习,不仅提高文化水平,思想意识也能得到提高”。

  “我们提倡把监室变教室,让在押人员不仅接受基础课程的教育,还向他们讲授国学、红色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市看守所教导员尹可宏介绍,部分文盲人员通过教育已经脱盲,有的在押人员甚至可以背诵千首古诗,人员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押人员也深刻明白了自己当初行为的错误性,出去以后能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蒋加磊 张倩)

  来源:中国亳州网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