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在加大扫黑除恶宣传的同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成功处置一起阻碍施工、辱骂他人的涉恶案件,一妇女涉恶被逮捕。

  3月20日以来,利辛县胡集镇谭庄村贾园庄村民石某(女)以信义光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施工时将其种植的中药材“瓜蒌”损毁为由,多次采取辱骂、拉扯的方式阻碍光伏发电工人在“茨淮新河”南岸30区施工。同时还要求光伏发电公司赔偿其“瓜蒌”损失8万元人民币。通过胡集镇、谭庄村两级干部多次劝解无果,一时在胡集镇辖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经调查,石某所称开荒种植“瓜蒌”的11亩多地系利辛县“茨淮新河管理所”所有。2015年底光伏发电与利辛县茨淮新河管理所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而石某所称“瓜蒌”为野生,并非石某所种植。

  同时办案民警又调查得知, 2018年12月12日,石某(家有三台收割机、一台旋耕机、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因办理贫困户为由到利辛县胡集镇胡东社区二楼会议室内,扰乱胡集镇党委正在举行的会议,后石某在会议室一楼大厅对镇干部蒋某、刘某等人公开辱骂。2018年12月底,在利辛县胡集镇谭庄村村委会,石某以村干部管某不为其办理贫困户为由,石某公开对村干部进行辱骂。后石某又以村干部贾某未帮其办理贫困户为由到贾某家门口,用木头、铁网等物品将贾某帮家出路封锁,并对贾某采取抓、挠、殴打。

  经调查,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石某,女、汉族,1962年8月出生,利辛县胡集镇人。在掌握了石某的证据后,办案民警于5月9日上午,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大量的事实面前石某一改往日的面容低下了头,并对其多次阻碍光伏发电施工、辱骂镇村干部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石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利辛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20日被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亳州市看守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戒。

  5月31日,信义光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工作人员将一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为民服务、敬业正直”锦旗送至胡集派出所,以示对民警公正执法的认可。该起涉恶案件的成功处置赢得了胡集镇党员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大提高升了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也彰显了利辛公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侯胜 郭明 记者 刘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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