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8月8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六安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熊伟(正处级)决定逮捕。该案由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聊时局(ID:shijuguanzhu)注意到,1992年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后,熊伟一直在六安工作,先后任六安市苏埠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六安市青山乡司法所所长、六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六安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8年2月起,任六安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直至今年4月被查。

  4月22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熊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熊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熊伟理想信念丧失,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亲”“清”不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以投资分红的名义收受大额贿赂;弄虚作假,低价购置安置房;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追求低级趣味,参与赌博活动。

  通报还指出,熊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熊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熊伟简历:

  熊伟简历:

  1988.09--1992.07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92.07--1996.10安徽省六安市苏埠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1996.10--1999.05安徽省六安市青山乡司法所所长

  1999.05--1999.12安徽省六安市司法局副局长

  1999.12-2001.04安徽省金安区司法局副局长

  2001.04--2006.03安徽省六安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2006.03--2013.06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3.06--2018.02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处)

  2018.02--安徽省六安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  许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