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10月18日,《合肥市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在合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今后,合肥市将在“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合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登记机关将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按照“五证合一”模式登记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登记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即可。

  如果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收缴被整合的证照。

  为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合肥市还将实现全区域、全业务、全类型网上办理,实现涉企证照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凡是登记机关已经采集的企业基本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多证合一”改革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等要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予以互认和应用,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本版采写: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责任编辑:沈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