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基坑防护、塔吊固定!合肥部署暑期汛期极端天气应对

  按照《关于加强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各在建项目要合理安排高温时段作息时间和工作、休息环境。其中,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按照要求,各在建项目在高温期间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司机,要与作业工人作息时间一致。休息时段,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要关门上锁,严防无证人员随意开机。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职工宿舍闷热为由,擅自将职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除此之外,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还要督导施工单位针对暑期、汛期进一步完善相应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措施,重点检查基坑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隐患;加大对塔吊、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加强脚手架管理,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同时持续关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落实审批制度,现场易燃易爆材料是否合理储存,工人生活区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等。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