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池州市出台2021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新开工4449套,基本建成1638套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日前池州市出台《池州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今年6月底,池州市将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60%,10月底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00%,确保年底前实现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449套,基本建成1638套的年度目标任务。

  池州市将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把握改造标准,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名搞房地产开发的倾向。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和公租房项目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同时,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棚改安置方式,做好与房地产市场有效衔接。各地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和商品住房库存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征收、补偿、安置、分配全过程要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公平正义,切实维护棚户区居民合法权益。

  来源:池州日报

  (责任编辑  刘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