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茶虚假宣传 商家被罚千元

  “花千元买个教训,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都要实实在在,不能触碰‘红线’,违法了就要承担后果”,近日,亳州市区一网店经营者刘先生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时说。

  网店 虚假宣传被投诉

  亳州市区刘先生在网上开设了一家食品店,主营花茶,在其宣传“红豆薏米茶”时使用了“红豆薏米祛湿茶芡实赤小豆薏仁大麦苦荞养生花茶组合祛湿气茶包”字样,广东李先生网上购买食用后,发现该组合茶并没有“祛湿气”功效,认为宣传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就通过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了投诉,要求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理。

  接到投诉后,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管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刘先生经营的网店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花茶为普通食品,在其开设的网店发现了广东李先生投诉的“红豆薏米茶”,在销售网页上标识确有“红豆薏米祛湿茶芡实赤小豆薏仁大麦苦荞养生花茶组合祛湿气茶包”字样。

  当事人称“宣传页面是请人设计的,不知道这样宣传违法了”。

  商家 违反法律被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

  提醒 网店经营须规范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网店经营者,虽然当事人花茶组合中有药食同源物质,一些食物在历代本草文献中记载有治疗作用,但要确认自己经营的是食品还是药品,同时是否具有经营资格。

  经营食品就得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合法诚信经营,宣传时要做到数据可查、内容真实,不做夸大、虚假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来源:亳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 樊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