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延长至18周岁

  11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刚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目前,安徽农村低保对象182.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7.2万人,占农村低保对象58.8%,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2%。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670元/年,16个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部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在原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纳入到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

  来源:芜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