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法院两年来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386件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7月2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安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严格减刑、假释审判工作的情况。

安徽省高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安徽省高院举办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透露,2018年以来,安徽法院在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示减刑、假释建议书34668份。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386件。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全省法院共邀请旁听案件代表2558人次。凡是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布,全省法院共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4668份。凡是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同时,严格执行部分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备案审查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报请备案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把关,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进一步严格规范,共办理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备案案件253件。

  安徽法院严格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一是严格把握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条件,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通过实质性审查证明罪犯狱内消费情况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证据材料,依法认定财产刑判项履行能力;对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在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获得虚假证明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依法不予减刑。二是严格控制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的比例,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慎办理,切实做到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比例不高于其他罪犯的相应比例,坚决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假释比例高的现象。(记者 陈成)

  (责任编辑:李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