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因为工作心情不顺,合肥一男子直接将路边的共享电动车点燃,没想到这一时的冲动,却给自己带来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10月23日,记者从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如此不堪的一幕发生在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

  10月18日深夜1时,合肥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一处草坪着火,天乐中队赶到时,发现是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着火,火势很快就被扑灭。

  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电动车“自燃”,谁知凌晨两点又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

  某共享电动车公司打电话报警,称其公司的一辆电动车行至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处时突然离线了,到现场才发现被烧了,怀疑被人为放火。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展开了调查,并调取了道路监控。发现一男子有放火嫌疑,随即将此案移交给辖区高新派出所。

  经过调查,20岁小伙王某,当天因为工作不顺心,心情不好,就想烧点东西,回家途中刚好看到这辆电动车,于是就用打火机引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尤明 朱小妹 记者 吴洋)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