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肥东县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警民联调”,着力破解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疑难化”难题,探索出解决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通过资源整合,多方联动;创新机制,共建共享;科技助力,“数据跑路”,切实提高了矛盾化解成功率,形成了功能互补、程序规范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护航肥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整合资源力量,变“单打独斗”为“多方联动”

  以前,针对一般的民间纠纷,有村(社区)委、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院的调解,虽然形式多样,但调解职能较为分散、法律效力也不够强。为此,肥东县出台了“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意见,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在辖区12个派出所设立了警民联调工作室,公安部门负责调解当事人,法院负责司法确认,司法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党委政府负责政策资金保障,打通了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的联系通道,整合了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的资源力量,构建起了协同联动的调解格局。此外,肥东县还建立了一整套受案取证、甄别受理、部门联动、限时办结、司法审核、司法确认、反馈回访、结案归档环节流程,并实行“一案一卷”及电子卷宗管理,有机衔接了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使得调解结果具有了法院强制执行效力。

  插上科技翅膀,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邻里发生纠纷,群众产生摩擦,社区出现矛盾……发生这些事本来已经让人烦心,如果后续调解处理再占用大量精力、耗费过多社会资源,那么真是“烦心事”变成“揪心事”。为此,肥东县政法委牵头开发了“警民联调+司法确认”一体化软件平台,集矛盾纠纷调解、远程法律援助、远程司法确认等诸多功能于一身,相关单位可以在平台上完成调解案件的审核、推送、确认等协同业务,实现了“在线提交、在线审核”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拿到协议裁定,从调解协议达成到司法审核,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个工作日缩短至10分钟;从协议达成到拿到司法确认的裁定文书,办事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20分钟,省去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派出所、司法所、法院的奔波之苦。实现了“一站式”远程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在“警民联调室”提出确认申请,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核实并制作、签发、推送法律文书到“警民联调室”客户端,现场打印、当场送达、永久留存。

  选优配齐队伍,变“事后参与”为“提前介入”

  调解员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本职责。为此,肥东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退休的政法系统干部中选用4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警民调解员,从派出所选聘调解能力强的协警担任兼职调解员,在偏远农村地区聘用一批熟悉政策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党员、社区干部担任临时调解员,截止目前,全县共选聘19名各类调解员,形成了专职、兼职、临时警民联调员共存互补的良好局面。有了专业、强大的调解队伍,肥东县将调解程序尽可能前移,担任兼职调解员的协警可以在出警过程中,提前介入部分案件的调解,专职联调员可以提前参与到具有苗头性、疑难复杂的纠纷案件中,农村临时调解员发现家庭、邻里之间的小矛盾不等不靠立马调解,有效控制住矛盾升级,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优化工作流程,变“拔不出腿”为“回归主业”

  奋战在一线的基层民警,每天都要面临接警、出警、调解、讯问、巡逻等繁重的工作,节奏快、强度高、压力大,仅肥东县每年纠纷调解处理都要3000多起,牵扯了大量的基层警力。“警民联调”工作开展以来,将联调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摆在正式民警调解、审讯以前,一方面,使得正式民警得以从“拔不出腿”的纠纷调解中摆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聚焦在警务类警情的处理上,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警民联调接近百分之百的调解成功率,减少了矛盾纠纷上升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有力把矛盾防控在萌芽状态,也为基层派出所减负了。2019年以来,全县12个警民联调室共调处各类纠纷5157起,同比上升339%,口头调解4125起,调处成功率99%,司法确认事项卷宗296本,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未发生一次因为调解不当引发的大规模上访,全县社会秩序更加安定有序,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