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繁昌县司法局获悉一起在校学生突发疾病意外死亡的事件,这起意外引发了家、校之间的矛盾。孙村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从法律的角度“定纷止争”,最终圆满化解了这起矛盾。

  2019年8月17日清晨5时许,繁昌县孙村镇某民办学校学生强某某在寝室睡觉时,被同学发现身体有些异常,校方获悉后立即拨打120求救。随后强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接到通知匆匆赶来的强某某父母无法接受儿子“一觉睡死”的事实,悲痛万分。

  家长认为儿子的意外死亡,学校应负很大的责任,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及时救助等义务,要求学校赔偿。学校则认为强某某意外死亡是因其身体原因导致的,校方在安全管理上没有过错,并且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求救,已经尽到了救助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法律责任和赔偿标准等问题上争执不下。

  孙村司法所调解员及时介入,在调解过程中,结合案件调查结果,安抚学生家长的情绪,劝说他们一定要正确面对丧子之痛。同时告知死者家属,从公安机关对强某某的死亡鉴定结论来看,强某某经检验为突发疾病身亡,排除他人伤害的可能,校方在此次意外事故中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医救治,并及时告知了家长,故而校方的处理方式并无不妥之处,从法律层面来讲校方没有对强某某的意外死亡负有赔偿义务。

  在做校方工作时,调解员主要从情理角度进行了分析,虽然校方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但是事情毕竟是在学校发生的,一个鲜活的生命在学校离开了人世,学校从情理、道德层面理应给予一定的补偿。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三天耐心调解,最终学校愿意在人道主义层面上救助强某某家庭渡过难关,同意一次性补偿家属28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和解协议。记者 顾娅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