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一名男子以为深夜喝点酒驾车不会被查,便心存侥幸驾车送朋友回家,哪知还是被交警火眼金睛识破,其酒后驾车行为当场被查获。

  7月14日晚8时33分,桐城206国道木河桥段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指挥疏导交通。15日凌晨1时24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由南向北的小型轿车不但不按序通行反而加速穿插行驶,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通知前方队员将该车拦停。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添,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在进一步问话中交警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于是询问其是否存在饮酒驾车行为,驾驶员添某先是支支吾吾拒不回答,在民警告知其查处酒后驾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后,最终承认在14日晚11点多和朋友吃夜宵时喝了一瓶啤酒,在夜宵结束后驾驶皖HT59**号小型轿车从桐城出发送朋友回大关。民警现场对添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添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500元的行政处罚。(黄永武 记者 张培农)

  (黄永武 记者 张培农)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