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季节性暂停交易制度

  合肥活禽交易拟实行季节性暂停交易制度。合肥市人民政府根据卫生计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可以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暂停活禽交易措施。暂停交易的范围、具体措施和时间,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暂停交易期间,暂停交易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除种禽、苗禽和直接运至屠宰场(厂)宰杀外,不得运输活禽进入暂停交易范围内。暂停交易期间从事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举办者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活禽交易市场每月休市一天

  外省市活禽输入合肥的,经营者应当凭有效检疫证明到本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查验。

  活禽交易市场的举办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使用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活禽批发市场应当对交易出场的每批活禽出具流通追溯单据。未建立并使用活禽流通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市场举办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活禽交易市场每月休市一天。在休市日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市场举办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市区内活禽批发市场2年内全关闭

  此外,合肥将有计划地关闭市区内的活禽批发市场。根据意见稿,未来,合肥市区内禁设活禽批发市场。但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要求的现有活禽批发市场,可以经营至2019年6月30日,经营期限届满后,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晨报记者 于巧妮 通讯员 吕正(责编: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