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出台。今后,我省将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同时,鼓励各级干部到开发区任职,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清理整合

  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此次《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今后,我省将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同时,支持发展较好的开发区跨区托管产业结构合适、资源要素互补的开发区,开展跨国、跨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引导开发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今后,还将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在开发区建立全程代办制,区内企业的审批、审核等事项,由管委会实行全程代办,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的便利化审批方式。对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可实行与行政区合并的“城区合一、县区合一、镇区合一”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