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花岗镇跨河村村民解某,在乘车途中捡到一张医保卡。解某不但没有交还失主,反而多次恶意盗刷6000多元,案发后解某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3月8日,解某在肥西县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去年6月初的一天,解某从肥西县上派镇新华街乘坐30路公交车到合肥办事。途中,解某发现其座位下有人遗失一张医保卡便捡起来放进自己的衣兜。半个月后,解某去药店买药时,想起自己捡到的医保卡,便试着看这张医保卡能否使用。结果解某发现,此卡不但可以使用,卡里竟然还有近万元余额,而且该卡在刷卡消费时无需提供密码。

  于是解某起了贪念,多次使用该卡消费购买药品。为了避免被查获,解某在使用该卡消费时,戴上棒球帽和眼镜进行掩饰,同时还用假姓名。在此期间,解某先后在肥西大药房、合肥经开区莲花路百姓缘大药房、蓬莱中医门诊、临湖社区康之源大药房等地刷卡消费过,共计盗刷医保卡现金6754.16元。

  两个月后,持卡人吕某发现自己的医保卡丢后在挂失处理时,发现此卡已被他人盗刷多次,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几天后,公安机关破获此案,并将解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解某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赔偿了受害人吕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吕某的谅解。庭审时解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自己不该贪便宜而侵害他人利益。(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韩婷 通讯员 李平)

  (责任编辑 李冬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