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试点工作的函》,我省合肥市入选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综合试点城市,成为全国首批8个专项试点示范城市之一。

  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是我国与欧盟开展的“中欧低碳、城镇化和环境可持续项目”的组成部分,合作项目的目标是通过中欧在可持续城镇化相关政策、技术的研究、示范与经验共享,提高中国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能力,对于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促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合肥试点的范围覆盖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水资源与水系统、绿色建筑等三大领域。当前,合肥市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已初显效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城市、水系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城市绿道、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下一步,合肥市将以绿色 建筑专项试点示范为抓手,积极推动绿色建筑政策制定,完善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加快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研究,推动被动式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绿色建筑检测、后评估体系研究,建立绿色建筑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同时以污水处理为重点,加快城镇治污减排,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安徽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