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央文明办公布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其中合肥市得分86.09分,在此次评比中居全国第七。

  据中国文明网报道,为督促推动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注重日常经常平常、保持创建常态长效、赢得群众认同满意,坚决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问题,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进行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对2018年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10个城市给予通报表扬

  对2018年测评成绩排名前10名的山东省济南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四川省成都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湖南省长沙市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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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之一,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