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喝两顿酒 驾车酿惨剧!临泉一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临泉县一34岁男子,在连续喝了两顿酒后还驾车上路,结果致2人身亡3人受伤。最终,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记者获悉,此案由省高院审理,判决书已在裁判文书网公开。

  男子于某某1986年出生,临泉县人。2019年2月2日19时许,于某某饮酒后驾驶皖K小轿车,沿S10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临泉县杜庄加油站西300米小杜庄金福源老年公寓门口路段时,将行人刘某某和其6岁的孙子小明(化名)撞倒,轿车未刹车,又向西行驶10余米撞到停在路边的,由18岁小娟(化名)驾驶搭载其母亲的两轮电动车。此后,轿车又继续向西行驶110余米,将男子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翻。此次事故,致小娟当场身亡,小明经抢救无效身亡,其他3人受伤。经鉴定,于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5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发后,于某某弃车逃离现场,后被群众抓获。于某某称,事发当晚他和多人在饭店聚会,其感觉没有喝多少酒,且离家近,所以就开车了。后据了解,于某某在事发当天中午也曾饮酒。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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