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7月24日查获的14岁未成年人驾驶大型客车案件,7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其官方微博公布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员李某某处于罚款5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车主叶某某进行严厉批评、安全教育,对其儿子叶某某,责令其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法制教育,严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警方的通报警方的通报
当事人当事人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