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萧县一处被人遗忘的老房因为年久失修惹了大祸,一8岁男童因此殒命。男童父母将该处旧房的继承人6兄妹起诉至法院。近日,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李明(化名)等6人之父李俊(化名)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房,土墙石基,墙高3米多,土墙厚度约六七十厘米,该房位于萧县马井镇,自1993年就无人居住处于闲置状态。

  2013年李俊去世,李明等6人作为子女对该房一直没有进行管理、修缮,房屋屋顶已经脱落,仅存墙体。2018年4月,当地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危旧房屋清理拆除工作时,该房被列为危房,村里通知李明等6人将其拆除,但是他们并没有拆除。他们全然不知,就在几个月后,他们的置之不理造成了一起悲剧的发生。

  同年6月,附近的梁某夫妇因拆除旧屋盖新屋,无处居住,借住邻居李亮(化名)的房屋,该房屋是砖瓦结构,而该房与李俊建的土墙房屋相邻,李俊土墙在西,李亮房屋在东,中间相隔不到两米。8月18日早晨6时许,李俊所建房屋的东山墙及李亮房屋的西山墙倒塌,导致借住在李亮房内的梁某8岁大的孩子被砸在废墟下。尽管民警和村民及时营救将孩子送往医院,但伤重的男童还是离开了人世。

  一个幼小的生命戛然而止,梁某在心痛之余,认为是李俊所建房屋倒塌,砸倒其借住的房屋,导致悲剧发生,李明等6人作为李俊的继承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此,梁某夫妇将李明等6兄妹起诉至法院。李明等6兄妹辩称,本案根据梁某的证据,不能证明是父亲所建房屋东墙砸倒了李亮的西墙,李亮西墙倒塌与父亲房屋东墙坍塌无任何因果关系。

  他们表示,李亮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李亮房屋大梁开裂,墙壁多处裂缝,屋顶漏雨严重,在遭遇当天罕见台风、暴雨影响下,倒塌可能性极大,李亮作为房屋所有人,存在过错。“此次事故是台风暴雨所致,属于不可抗力,我们6人应当免责。”

  ■说法

  六兄妹担七成责

  宿州中院审理认为,李俊的房屋与梁某借住李亮的房屋相邻,但李俊的房屋是土屋,并建造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年久失修、已无屋顶,无人居住,而该房屋被李明等6人继承后,也无人管理、修缮,并被政府列为危房。从证据看,李亮的房屋是砖瓦结构,虽不是新房,但较李俊的房屋年代更近。李俊房屋的危险系数较大,不能排除李俊房屋的东墙倒塌砸倒李亮房屋。李明6人应该担责70%。

  梁某夫妇在事故发生时,应当预见该房屋可能产生危险,但两人出于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安全注意及防范义务,存在过错。两人对损害结果应承担30%责任。

  近日,宿州中院终审判决,李明等6兄妹赔偿梁某夫妇损失23万余元。(记者 张剑)

(原标题:“被遗忘的遗产”砸死人 六兄妹被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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