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举报被执行人潘某、王某某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未履行标的额达465万余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而潘某、王某某正是当年备受关注的冒领巨额彩票奖金案的当事人。

  2012年12月11日,阜城市民李某通过电话委托彩票店老板潘某帮助购买、打印双色球彩票。这注彩票中奖了,可当李某来到彩票店领奖时,店主却称没帮他买彩票。李某认为,潘某和亲戚王某某共同冒领了他的彩票奖金,随后起诉两人。

  法院查明,确系潘某和王某某冒领了李某的奖金。2014年3月25日,市中院判决,潘某与王某某共同返还李某涉案彩票中奖奖金4839775元。王某某、潘某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潘某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李某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5月,颍州检察院以王某某、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颍州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潘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王某某、潘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被执行人潘某、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尚有465万余元未还,已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发布。

  案件未履行标的额:465268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悬赏事项:举报被执行人潘某、王某某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悬赏金额:根据举报线索,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法院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实际执行到位后,悬赏金优先支付。如果市民有相关线索,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0558—2176877。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