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年间的陈世美功成名就后抛弃结发妻子,攀龙附凤当了驸马,因触犯大宋刑律殒命铡刀下的故事耳熟能详。然而,在当今社会里,抛妻弃子另觅新欢的案例却屡见不鲜。被告人于某本是已婚之人,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男孩。1月22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重婚案件,以被告人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30岁的被告人于某家住安徽省界首市沙北某村。2011年1月19日,被告人于某与被害人范某登记结婚。俗话说:“家花没有野花香。”婚后,于某面对生过孩子体态臃肿的妻子渐生厌恶,他喜欢上了亭亭玉立、貌美如花的邻村女子周某。可是,他欲与妻子离婚又无正当理由难以启齿。为了达到与心仪的女人长期厮守的目的,2016年于某与周某背井离乡辗转数千里远赴塞外西域,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与周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6年12月,二人的非婚生子在乌鲁木齐某医院出生。自从于某谎称外出务工补贴家用离家后,于某的妻子范某把家务事一个人扛在肩上,她侍奉公婆、抚养幼子,种田耕地、饲养鸡豚,辛苦受累,毫无怨言,日思夜盼丈夫早归故里好好过日子。于某抛妻弃子另觅新欢的消息不胫而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范某痛不欲生,气的几乎昏厥。范某远赴新疆万里寻夫,探问究竟。面对前来问罪的妻子,自知违法悖理的于某向发妻范某出具了自己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决定痛改前非等内容的保证书。然而,口是心非的于某并没有“改弦更张”,依然我行我素,与周某离开新疆乌鲁木齐市来到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租赁房屋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无视国家法律,有配偶而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其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聂涛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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