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拥军专项救助资金标准,5月24日,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池州市双拥办等部门联合制定首个针对现役军人的救助标准,具体包括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慰问性救助三类。

  临时救助按照其因意外致困时间、人口等情况,按照居住地低保标准的2-36倍给予一次性救助。医疗救助根据其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在2-10万元部分,救助比例为20%,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的部分,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特殊救助。慰问性救助包括一次性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

  目前,池州市拥军专项救助资金账户已建立,100万元启动资金已到账。下一步,池州市双拥办将抓紧与驻池部队对接,广泛掌握线索,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和家庭实施救助,充分发挥拥军资金救急救难作用。同时,拟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救助资金,实现全市优抚对象专项救助全覆盖。

  来源:池州日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