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引进专项激励实施办法

  —中新苏滁高新区—

  为加快长三角一体化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流教育品牌,促进优质教育人才引进,根据园区实际,特别制定了教师引进专项激励实施办法。

  教师引进专项激励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新苏滁高新区内所有公办学校。

  01 一次性引进激励

  教师一次性引进激励是指根据园区教育发展需要,给予从园区外聘请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及富有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的激励。

  专业人才分A、B、C、D、E五类,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A类

  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省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

  2.B类

  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级教育名家、市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

  3.C类

  省级名教师、名校长称号获得者。

  4.D类

  市级学科带头人、名师称号获得者。

  5.E类

  QS或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双一流、985、211等大学毕业生。

  ★一次性引进的教师由学校申报,经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管委会研究认定。

  ★上述A、B、C、D、E五类人才按对应类别给予一次性激励,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期兑现。

  ★一次性引进教师的类别由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兑现激励以首次审核认定类别为准,分3年发放。其中,第一年发放激励总额的50%;其余两年每年发放激励的25%,并同引进教师的考核等次挂钩,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良好等次的发放80%,合格等次的发放50%,不合格等次当年激励不予发放。第一年教师激励在引进学期末发放,其余两年在考核后发放。

  ★一次性引进的教师,需同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服务期协议:A类教师服务期6年,B、C、D、E类教师服务期5年,如未满服务期离开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系统的,须全额退还已兑现的激励奖金。

  02 年度优秀教师激励

  1。教学竞赛激励

  根据竞赛级别,分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竞赛激励和教案、课件、教具等单项评比激励,激励标准为:

  2。辅导竞赛激励

  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团体竞赛(含音、体、美、劳、信息技术及写作)中获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激励,激励标准如下:

  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个人竞赛中获奖,激励按照上述标准减半。

  3。荣誉称号激励

  荣获园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激励金额参考其他县(市、区)情况确定

  ★年度优秀教师激励按考核周期由学校组织申报,经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管委会研究后发放。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陈一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