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翻墙帮女邻居开门 男子摔成重伤起诉要求补偿

  女邻居忘记带钥匙开不了门,萧县的孟先生出于好心便翻墙帮女邻居开门,却在翻墙过程中摔成重伤,还落下伤残。为了得到赔偿,孟先生将女邻居起诉至法院。近日,萧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翻墙帮女邻居开门摔伤脊柱

  32岁的黄女士租住了34岁男子孟先生亲戚家的房子。房屋带院子,有围墙。

  2020年5月29日上午9时许,黄女士把大门钥匙忘在租住的房屋内,院子大门门锁无法打开,她便找到孟先生让其帮忙。

  孟先生采取从后面2米高院墙上翻墙到院内开门的方式帮助黄女士。黄女士当时也没有阻止。

  黄女士在大门外等待,然而,孟先生翻墙跳下时不慎摔伤,导致脊柱、跟骨等部位损伤。

  孟先生受伤后还强忍着爬到大门后面,把大门打开。

  受伤后,他被送往萧县医院住院治疗三天,黄女士支付了3000元。然而,因为孟先生脊柱损伤严重,2020年6月,他被转院至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疗费6万多元。

  女邻居称未让其翻墙不愿补偿

  经司法鉴定,孟先生的脊柱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为了帮他人开门导致自己落下了严重的伤残,孟先生将黄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黄女士承担50%责任,补偿各项损失19万余元。

  孟先生称,当时黄女士求助时明确地表示,让他从院子后面翻墙。他翻墙时意外摔伤,受伤严重,腰椎二处骨折、胸椎一处骨折、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对方看到他受伤这么严重后就搬家躲避,不再给拿钱治疗更不谈赔偿一事,后来干脆拒绝接其电话。

  孟先生称,对方冷漠的态度让他只好诉讼至法院打官司。

  黄女士则认为,当时她是让孟先生给其亲戚打电话拿大门钥匙,并未让他帮其翻墙开门,他如何翻的墙,如何摔伤,其均不知情。“我在承租孟先生亲戚家房屋,知道他亲戚有该房屋的钥匙,因此让他打电话给亲戚拿钥匙,不可能让他翻墙开门。”

  黄女士称,她当时只是让孟先生帮忙打一个电话,所以不应该她承担责任。

  双方各承担50%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女士找孟先生要求帮忙开门,孟先生选择从院后翻越2米高院墙,去为黄女士开门,黄女士未拒绝,并在大门外等候,导致孟先生脊柱等部位受伤,并遭受经济损失。孟先生要求黄女士予以赔偿,黄女士作为受益人,应予以赔偿。

  孟先生助人为乐的行为,应予以肯定和褒扬,但应量力而行,他选择从2米高的院墙翻越并跳下为黄女士开门,应该预见到危险性,而仍然选择此方式,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认为,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黄女士应赔偿孟先生50%损失,扣除已给付3千元,再赔偿16万余元。

  据此,萧县法院作出判决,黄女士补偿给孟先生损失16万余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陈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