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侵占公司废纸箱卖了近70万!三只松鼠前高管获刑

  将公司出售的废旧纸箱占为己有,从中获利近70万!此外还收受贿赂并向行贿人索要宝马车一辆,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共计70余万元。6月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芜湖三只松鼠原参谋部总监蒋某在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受审,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获刑1年10个月。

  据悉,蒋某今年30岁,于2013年7月22日入职三只松鼠任物流仓管,内部花名为“鼠阿飞”,2019年8月更改为“鼠卫青”。2016年7月1日任华北DC高级经理兼天津配送仓经理,2019年9月12日任华北大区总监兼天津2C发货仓运营经理,2020年3月8日与华北大区新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交接结束后至案发前任物流参谋部总参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另一被告人童某某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将三只松鼠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人民币684000元)占为己有,蒋某分得344000元。

  此外,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蒋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另案处理)所送现金279042元及宝马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29000元)。

  案发后,蒋某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职务侵占事实;童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二被告人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单位被侵占的款项已全部发还。

  法院认为,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0804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并属共同犯罪。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责任编辑:章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