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南市社会救助“十三五”成绩单来啦!

  “十三五”期间,逐年提高标准,全面实现统筹;扩大保障范围,扣减刚性支出;推行护理保险,提供全方位照护;统筹政策衔接,落实兜底保障;借力大数据比对,确保精准救助。。。。。。通过以上扎实有效举措,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向全市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提标扩面,困难群体得实惠

  连续提高标准。“十三五”期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连续五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面统筹。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3.8万人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2.3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46%和221%,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61%和101%。累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54万人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资金7.74亿元,发放护理补贴1651万元。

  扩大保障范围。出台《淮南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针对因病因学因残经济负担重家庭开展调研,出台《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刚性支出。

  救急解难,为民服务暖人心

  健全临时救助。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缩短审批流程,提升救助时效性;采取发放救助资金、购买生活必需物资、防疫用品等多种方式开展临时救助。“十三五”期间,累计为2.12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748万元。

  关爱特殊群体。根据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半失能程度,按照每人每月80至2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投入资金110万元,为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切实解决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难问题。

  发放价格临补。持续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阶段性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累计为249.5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45亿元;疫情期间,率先在全省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13.15万名困难群众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1578万元。

  统筹衔接,救助政策托住底

  聚焦“三户一体”。围绕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及老少病残孤等“三户一体”人员进行摸排、走访、信息比对等工作,重点关注家庭收支、财产状况,综合评估家庭生活水平,将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吃穿“两不愁”。

  强化主动救助。疫情、灾情期间,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因受新冠肺炎、灾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将1395名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433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和物资82万元;精准掌握无法通过转产转业安置退捕渔民信息,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落一人。

  精准核查,专项治理见成效

  强化数据比对。我市于2016年开通并投入使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出台了《淮南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累计核对16.9万户次42.7万人次;强化在保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与殡葬数据的比对核查工作,2019年以来,经比对调查核实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2954人。

  集中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连续三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开展三年以来,共计排查24.2万人次,清退低保对象7691人,纳入低保对象1.86万人;市局会同驻局纪检组联合督查共抽查54个乡镇101个村,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中安在线淮南频道

  (责任编辑 刘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