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据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开始征缴,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年底;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为了方便我市居民了解相关政策,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征缴对象:分征缴和代缴

  征缴对象是:(一)凡属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应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以户口簿登记的人口数为单位,已婚但户口未迁移的也可计入家庭人口数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计入该户人口数),不得选择性参加。

  另外,下列情况人员可不随户参加:1。应征入伍的;2。已离婚,户口未迁移的;3。正在劳教或服刑的。

  (二)我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含双职工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

  (三)非我市户籍,长期居住在我市境内未在其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其现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参保。

  (四)2020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监护人按规定为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代缴对象是: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等人员、城乡社会散居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特扶、奖扶、独生子女光荣户及两女结扎户对象的参保金由相关部门代为缴纳,具体人员名单以相关部门提供的为准。

  怎么参保,怎么登记

  2020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520元/人,共计770元/人。

  征缴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外地务工人员征缴时间可延长到2020年2月底。征缴工作结束后,参保年度内不退保、不补保、不换参保人。

  参保居民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缴纳本户参保资金,在缴纳本户参保资金时,要注意留下本户有效联系方式,索要并保存好缴费发票。

  城乡居民参保以户为单位,到户籍地街道、社区或乡镇(社区服务所)、行政村(社居委)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不得重复参保。

  参保人员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一)门诊报销待遇

  1。普通门诊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同时以户为单位,年度内报销限额220元/人,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

  2。慢性病门诊

  普通慢性病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60%,一个保险年度报销限额最高5000元(市医保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病种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罹患多种慢性病且已登记入慢性病证者,每增加一个病种,年最高限额增加500元。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按大额门诊报销。

  特殊慢性病 省内、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年底一次结算。

  3。大额普通门诊

  大额医药费用单次费用≥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3000元。

  (二)住院报销政策

  1。普通住院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2。分娩住院

  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三)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

  2。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3。封顶线。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