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诈骗屡有奇招,前不久被揭穿的“茶叶妹妹”、“支教美女”、“虫草姑娘”的风波还未完全平息,芜湖市又出现了一位“假船长”。不过这位船长确有其人,只是身份信息被犯罪分子盗用并实施了诈骗。

  日前,镜湖区法院审理终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吕某某于去年11月至12月之间,通过微信冒充“泰东9****”号船船主张某某,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运输定金共计25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已经不是吕某某第一次锒铛入狱了,去年12月被拘留之时,距他上一次走出监狱仅过去了两月不足。去年8月5日吕某某就曾因犯诈骗罪被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于同年10月13日刑满释放(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出狱后,吕某某并没有从此“金盆洗手”,而是“重操旧业”。2018年11月14日,吕某某通过微信名为“浙桐乡0****”的账号冒充货物代理中介,在微信物流群里找到“泰东9****”号船船主张某某,以需要找2条船装潮煤灰为由,要求张某某将“泰东9****”号船的船号、船检证书等信息发至其微信上。

  获取上述信息后,吕某某便摇身一变,成了“泰东9****”号船船主张某某,自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期间,使用微信名为“浙桐乡0****”“五湖四海”、“船夫”、“水上漂”、“走南闯北”等账号,以装沙子、石子、潮煤灰等为由实施了七次诈骗,共骗取资金25000元。其间有被人识破,吕某某就直接将其微信信息全部删除。

  2018年12月27日,吕某某在江苏省宝应县一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第二天被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刑事拘留。今年4月9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9日镜湖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

  经调查后镜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曾经因犯诈骗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本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