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平台收到网友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辱警信息。交警部门获悉后向铜陵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经查,这是一女子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后,心生不满,便在微信朋友圈发辱警信息。5月8日,该女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经查,4月23日,铜陵女子姚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被处罚后,姚某不认为自己违法,反认为交警在“欺负”她。为发泄不满和私愤,姚某便在朋友圈用粗俗不堪的语言辱骂交警。该信息经微信快速传播,引起网友关注,造成了恶劣影响。

  被调查后,姚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5月8日,警方对姚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任俊凯 左岗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