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省纪委监委对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宿州市灵璧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武云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责不力问题位列其中。

  通报指出,2017年3月以来,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灵城镇多所校园及周边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数十起,严重危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时任灵璧县政法委书记武云峰对全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不重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指导不到位,导致灵城镇和开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不落实、治理措施不到位,普法宣传走形式,存在履职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5月,武云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部门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黄山市歙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履责不力问题也被通报。

  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出,2019年3月,时任雄村镇党委书记吴炯被黄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约谈,主要因为该镇党委、政府没有从政治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仅仅作为一般性工作对待,工作部署了事,浮在表面,导致宣传发动不到位,推动工作落实不力。雄村镇在市扫黑办通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群众满意率排名中,位列全县倒数第一、全市倒数第二。

  同年3月12日,上级部门在雄村镇督查调研时又发现,吴炯对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不够掌握,对镇内出现“村霸”孙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认识不到位,含糊其辞,推卸责任。吴炯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工作虚于应付,落实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辖区涉恶人员还公然寻衅滋事犯罪作案多起,造成较坏社会影响。2019年4月,吴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3起问题分别是芜湖市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发改委原主任刘希水(副县级)对生态保护区非法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六安市霍山县政府副县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志刚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履责不力问题,以及池州市东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局长刘东杰在低保对象评定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

  安徽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指出,这5起案例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用心不用力;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漠视群众利益;有的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人浮于事;有的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各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汲取教训,务必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