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鼓励小区向社会分时共享停车位

  19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修订版)已出炉。按照相关要求,我省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统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据介绍,新版导则划定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为城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基础设施、房屋整修、公共设施、安防消防、建筑节能、“适老化”和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等内容。实施连片改造,科学有序实施,适应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要求,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

  根据导则,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整治包括公共空间、绿化、停车、充电设施及场所、管理用房、健身器材、信报箱、智能快件箱、公共宣传栏、无障碍设施、大门围墙、标识标牌等设施的整治。

  按照要求,宜采用多种形式的停车方式以满足居民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车需求。结合小区道路交通条件,设置机动车泊车位和生态停车位;整顿修复原有车库、车位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向社会分时共享机动车泊位;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小区,有条件的可在周边非交通性道路或支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位。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车棚,新建车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住宅通风采光,宜采用轻型材质建造,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并配置充电插座、充气筒。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责任编辑 程德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