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2月9日电   为了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时医疗保障政策落地,解决费用结算堵点问题,打开医保费用结算的“特殊通道”。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建立特殊结算机制。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各级医保部门优化经办流程,进一步减轻医疗机构和患者负担。异地医保信息系统功能完备、状态稳定,能够支撑临时保障政策落地,并能有效获取确诊和疑似患者参保信息的,通过系统直接结算。不能直接结算的,一律按照“先救治、留信息、再清算”的原则,通过手工记账、线下结算的方式进行登记管理。

  同时,明确台账管理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且得到省级有关部门确认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在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所有门诊和住院费用,均按照统一登记格式进行记账。同一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治疗的,各收治医疗机构分别记账。各收治医疗机构要逐份整理患者医疗单据,并确保台账登记信息与单据相一致。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医疗机构垫资情况及时补充医保预付资金,并适时开展费用结算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工作。(周坤)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