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芜湖鸠江区白茆镇浃南行政村的张某,遭高空坠物颅脑致损、病情恶化,医疗花费的数目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就在一家人准备放弃的时候,当地司法部门主动介入,耗时两年最终追回近百万元赔偿。

  2016年12月,张某像往常一样在芜湖长江公路二桥75号墩位附近的桥面下捡拾废弃塑料桶,不料意外被高空抛物击中,颅脑致损,这无疑是飞来横祸。自丈夫谢某因胃癌丧失劳动能力后,张某便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更加不幸的是,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孙子因患肌无力也被送进医院,儿子儿媳只得辞去工作照料一老一小。高额的医药费,让本就拮据的家庭欠下巨款。而侵权方拒不赔偿。“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再加上自身不懂法,我只能抬着老伴到施工现场,让他们给个说法。”一家人一筹莫展。

  2017年3月,鸠江区白茆镇镇政府及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法援律师介入。然而,由于事故发生时没有现场目击者,如何确定事故发生原因,进而明确责任主体,成为摆在眼前的难题。

  考虑到张某本人行动不便,代理律师张磊两次驱车前往其家中,与其家属办理委托手续,核对证据材料。同时,镇政府出面与施工方协商预借部分医疗费用,解决其治疗所需的燃眉之急。在证据全无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在白茆镇司法所协助下,调取了案发时白茆派出所的出警情况登记表、勘验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并与司法所所长前往市气象局,调取气象资料,证明了风雨天气高空坠物致伤的可能性。通过现场查勘,受害人倒地位置上方正是长江二桥箱梁的检修口,从二桥上搁置物坠落致伤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最终确定张某受搁置物坠落致颅脑损伤的基本事实。2017年11月24日,法院判决被告承担30余万元。

  就在一家人拿到第一笔补偿款,补交部分拖欠医药费后,张某病情恶化,先后转诊多家医院,拖欠的治疗费越积越多。“我们一度想放弃治疗,以我们的家庭状况根本承担不起这后续的治疗费。”

  白茆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展开了二次法律援助,继续由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鸠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被告方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64万元。施工方不服,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是,白茆司法所第三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几经周折,历时2年之久的法律援助最终在今年4月画下句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施工方赔偿张某各项损失99万元。拿到赔偿款的谢某喜极而泣,“多亏了法律援助,我们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才得以重见光明。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记者 王世宁 谢芸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