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向业主发放执行款

“经营红火的营业场地,我们业主却2年拿不到房租……”6月28日上午,南瑞生活广场100多名业主来到弋江区法院执行局,登记核实领取拖欠2年的租金。业主代表陈先生告诉记者,委托经营的商管公司将业主租金无理截留,让几百户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弋江区法院执行局的多方努力下,才终于有了好消息。

  据业主陈先生介绍,2005年,万达房产公司发布商铺广告,载明了南瑞生活广场商铺投资方案:“国内超市连锁企业上海世纪联华超市与万达房产签署了20年租约,业主投资南瑞生活广场商铺后,年年稳定收益保障……”

  “当时他们和我们讲,买了这些商铺,由商管公司代为出租运营,业主20年都不用烦神。”陈先生表示,业主们购买商铺后,就与万达商管公司签订了《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二十年,在委托经营期间,商管公司每年4月和10月向业主们支付物业收益金。

  合同如约履行了13年后,到2017年却发生了改变。自从2017年6月之后,400多户业主们的房租开始不能兑现,被委托经营管理的万达商管公司“截留”了租金。“目前南瑞世纪联华超市生意红红火火,租金也在交,为什么我们小业主该拿的租金拿不到呢?这没有道理!”业主们纷纷起诉,要求与商管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商管公司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由弋江区法院审理。

  记者从弋江区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看到,该处租赁地产,建筑面积约为17500平方米,原告业主持有面积为10306.70平方米。弋江区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现被告万达商管公司未能按约足额支付收益金,经原告催要,仍未支付,其行为显然与法相悖,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其支付剩余收益金及逾期利息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弋江区法院于2019年4月1日判决后,被告公司未按判决要求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还款责任。2019年5月10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业主们申请,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陈先生等业主们告诉记者,目前101户业主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共计80余万执行款。后续还有其他业主的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我们对执行人员的辛苦说声感谢!”记者 顾娅 文 汪武 摄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