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失足女因与嫖客的“嫖资”未谈妥发生争吵,报警至警方处理。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迅速查明案情,还原事情真相,将两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6月23日5时许,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接到陈某报警称:其在某酒店房间内被一名男子欺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对案件展开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报警人陈某所述经过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民警随即传唤陈某及其“朋友”耿某,前往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6月22日7时许,陈某与耿某通过某交友平台事先约定以5000元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当晚18时许,两人入住某酒店,陈某与耿某发生性交易后,耿某觉得价格太贵,便偷偷离开酒店并将放在房间内已经支付给陈某的5000元嫖资拿走,陈某发现后立即联系耿某,两人就嫖资问题争执不下,陈某一气之下拨打110报警。

  目前,陈某因涉嫌卖淫及谎报案情被舒城警方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200元的处罚,耿某因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许家权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