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通知》强调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无证开采、偷采盗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采矿权以及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管矿用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国土、经信、公安、工商、安监、环保、林业、监察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及县区、开发区组成由多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联合执法小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开采等行为根据各自职责及时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媒体公布。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工和职责,落实执法人员和经费及必要的执法工具;同时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辖区内已关闭的矿山进行储量勘测,报原发证机关备案后建立废弃矿山储量数据库,可对辖区内非法开采易发地区实施视频监控。
据了解,我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47起,全部有效制止查处;市国土部门会同县区政府、经信、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多人次,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2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