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承诺退回押金 却人去楼空

  “在他们的讲解下,我们稀里糊涂地掏了300元押金,没想到被骗了。”27日,市民郭女士向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反映,10月17日,她和几个朋友参加了一场活动,活动方承诺交300元押金,可以免费领取染发剂、鞋子等物品,第二天会将押金全部退还,没想到这是一个陷阱。

  市民:承诺退回押金却人去楼空

  今年62岁的郭女士是颍州区人。10月16日,她经过阜阳市汽车西站时,收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着爱追潮鞋业有限公司在附近一家宾馆举行全国巡演活动,17日参加活动的人可以免费领取两包鸡蛋和惊喜礼品。

  17日上午,郭女士和几个朋友来到宾馆七楼会场,发现里面有不少人,“我粗略估算了一下,有近300人。”工作人员在现场表示:活动连续三天,参与活动者可免费领取染发剂、鞋子和包等物品,但需要先缴纳300元押金,活动结束时会将押金全额退还。“现场很多人都掏了钱。”郭女士说,她把奖品拿回家后,却被女儿训斥了:“哪有这么好的事,你肯定是被骗了。”

  郭女士的女儿通过手机搜索,发现染发剂价格只有5.7元,一个包4元钱,那双鞋子标价才20元钱。“加起来还不到50元钱。”郭女士很气愤,当天下午带着领取的物品来到活动场地,却发现会场已经清空,早已没有人在。随后,郭女士向宾馆前台索要活动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也没能要到。“宾馆经理跟我说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

  郭女士说之后她报了警,但公安部门不予立案,建议她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

  通过郭女士,记者尝试联系宾馆负责人,但未果。记者通过手机,未能查询到“爱追潮鞋业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正积极组织双方沟通

  就郭女士反映的问题,鼓楼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宾馆进行调查、核实。“初步了解,活动主办方向宾馆支付了2000元,租用了七楼的会议室做促销活动,但宾馆方表示没有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我们找不到人,掌握的线索有限,目前也没法处理。”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举办食品类、保健品类展销会,必须向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工业展品并没有明确要求。“目前宾馆与市民在沟通协调,我们会积极组织双方协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宾馆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庄金鹏表示:首先本案从定性上来看,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活动方利用虚假宣传,骗取参加活动人员的财产,谎称可以如数退还。受害人郭女士等人基于这种说法,陷入了错误意识,从而交付了财产,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符合诈骗罪的定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郭女士等人在该场地消费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宾馆作为场地的出租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