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我省这些地方继续“限高限宽”

  20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了保护桥梁、隧道、下穿立交桥箱涵等城市设施的安全,将继续保留29处限高限宽设施。

  按照《安徽省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省住建厅正在公示专项整治行动中保留的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如有异议,可联系省住建厅(联系电话:0551-62878900)。

  根据公示,亳州市幸福桥被鉴定为危桥,在改造之前,保留利辛路限高限宽设施各一处。根据亳州市北关历史街区文物保护需要,保留花戏楼限高限宽设施各一处,避免大型载重车辆振动影响。为保障隧道安全,保留亳州市建安路上限高设施一处。六安市窑岗嘴大桥老桥右幅全封闭,保留一处限高设施。

  为保护下穿桥箱涵,保留宿州市汴河路、东关大街、沱河路等下穿立交桥的限高设施各一处。为保护桥梁不被超高超载超限车辆撞击,保留阜阳市颍上路、颍州路、西二环上的泉河大桥和北京路立交桥限高设施各一处,保留淮南市平圩淮河大桥两端限高设施,保留滁州市明光东路、创业路、老清流路、清流中路的限高设施各两处,保留滁州市龙蟠大道四处限高设施,保留滁州市创业路两处限宽设施。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公示保留这29处限高限宽设施。

  (责任编辑 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