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指定场所销售日用品 无须办营业执照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我省将积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鼓励引导个体经营,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有效增加非全日制就业岗位。

  积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我省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引导个体经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智能审批”,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登记,有效释放场所登记资源。

  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

  有效增加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我省提出,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家政服务等行业提质扩容,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增加就业岗位。

  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培育线上新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零售等应用场景及数字社区、数字市场等载体,积极培育本地电商直播人才,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不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我省实施意见提出,切实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加强智慧政务建设,积极提供在线审批服务,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等灵活就业,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严格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积极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