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立法明确禁止转包建设工程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针对国家和我省在工程建设领域展开的“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此次修订对《条例》进行了系统的清理,其中,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以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为准,调整建筑经营许可为后置审批;同时,取消中央部署驻皖、外省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等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打破区域壁垒,建立统一、开放、富有活力的建筑市场。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有利于防止建设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中标,但不自行完成施工任务的情况发生,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