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KTV拒绝搭讪被打身亡! 合肥5名外卖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合肥市瑶海区一KTV内,5名外卖员前来唱歌,其中一人与一陌生女子搭讪,遭拒绝后发生争执。随后几名外卖员对被搭讪女子一方多人进行殴打,最终导致被搭讪一方一名女子身亡。5名外卖员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10月26日上午,此案在合肥中院二次开庭。

  2019年7月28日晚22时许,受害女子朱某某与丈夫徐某某、弟媳张某某来到位于瑶海区滨河路上的一家KTV唱歌。同时,王某(男,32岁,寿县人)、毕某龙(男,34岁,寿县人)、王某祥(男,29岁,萧县人)、岳某(男,34岁,寿县人)、仇某(男,26岁,泗县人)等人也在该KTV内。

  双方在KTV吧台订包厢时,毕某龙向张某某搭讪。因双方原本不认识,朱某某、张某某二人订好818包厢后离开吧台,毕某龙知悉后独自前往818包厢,并在包厢内滞留2分钟后离开,双方当时未发生冲突。

  当晚23时许,王某、毕某龙、王某祥再次前往818包厢找张某某搭讪,3人在818包厢门口与外出上洗手间返回的张某某、朱某某相遇,朱某某见毕某龙对张某某有搂抱行为,进行阻止,并将张某某拉回818包厢。

  随后,王某进入818包厢,与徐某某发生口角。王某、毕某龙在818包厢里面及门口对徐某某、张某某进行殴打。随后赶来的岳某、仇某在门口和过道,分别抓住徐某某双手,让王某等人对其进行殴打,致徐某某和张某某受伤。期间,王某在818包厢内多次用拳头对朱某某头部进行击打,致其当场休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朱某某符合因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外伤性、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徐某某和张某某属于轻微伤。

  检方认为,王某、毕某龙等5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均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称啥都不记得了

  殴打朱某某的王某在庭上表示,当晚之所以会发生冲突,是因为毕某龙与张某某搭讪。自己进入818包厢,是想缓和矛盾,没想到发生口角打了起来,其当晚醉酒,一点也不记得殴打过朱某某。

  毕某龙称自己没有提议双方在一个包厢一起唱歌,当时在吧台上,他和张某某聊了几句,包厢开好后,就打算到818包厢去敬个酒。在走廊上,他遇到了张某某,就和张某某喝酒,并把手放在张某某的肩膀上,后被朱某某制止。另一被告人表示,自己没有动手,只是拉架的。

  26日庭审现场,公诉人称,虽然王某一直不承认殴打朱某某,但是同案犯和证人明确指向是王某对朱某某实施殴打行为。“王某虽一直称酒后记不清,但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其事发后还提出跑路到国外的想法。”对于有的被告人辩解称自己是在拉架,公诉人认为,实际上只控制了对方,是给王某、毕某龙的故意伤害行为提供帮助。

  在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问王某是否认罪,他依然回答称:“根本不记得殴打过朱某某。”

  此案未当庭宣判。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