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继续严防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4月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加强清扫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严格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复工复产后生活垃圾需“日产日清”,严格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人流密集区域需消毒杀菌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当地部署,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各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到2020年底设区的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目标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指导环卫作业单位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强化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科学设置人工普扫频次,适度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及时清理道路两旁废物箱。

  结合地区实际,继续做好医院、商超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清扫保洁,并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必要点位进行消毒灭菌作业。根据当地复工复产复学后防疫工作预案,积极有效做好企业园区、公交站点、交通枢纽、学校等复工复学后人流密集区域周边的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

  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根据复工复产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及时收集、清运、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继续严格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严格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和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等的要求,医疗机构和首诊隔离点在诊疗新冠肺炎活动中产生的口罩等废弃物,继续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继续对废弃口罩收集、清运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居民日常使用产生的口罩,作为生活垃圾管理,要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焚烧厂等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规范进入处理实施各类生活垃圾的检验、称重计量和数据统计,严格禁止医疗废物等进入处理实施。

  合肥等市年底基本实现“垃圾四分”

  根据《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我省所有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合肥、铜陵等国家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和年度生活垃圾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今年,全省年度新增垃圾处理能力3000吨/日以上,其中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同时加快建筑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

  在城镇公厕提升方面,按期检查化粪池井盖、排污管等相关设施,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修复。全面落实城镇公厕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加强化粪池巡查监管。做好对粪便收运车辆设备、处理实施、作业场所的日常维护和消毒杀菌。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