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合肥海关、省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部署自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按照专项联合行动部署,市场监管部门和药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六类违法行为,即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商品质量抽查频次和力度,加大对防护产品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直播等渠道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或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以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急需的口罩为重点,同时紧盯各类疫情防护物资,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非法经营犯罪,严厉打击借售卖口罩等防护物资为名,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欺诈群众的诈骗犯罪。

  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医用防护产品使用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违法行为。

  海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口岸监管,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口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非法入境。

  商务部门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落实进销主体责任,加大排查力度,严控进货渠道、严把验货关口,严格落实购销台帐制度,发现口罩等防护产品假冒伪劣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相关监管执法部门。

  网信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研判认定意见,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专项联合行动要求,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互通重要信息,会商重大问题,强化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从重从严实施处罚,对非法制售口罩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实行“五不放过”,即供货来源未摸清的不放过,销售流向未查明的不放过,涉及外地外部门案件线索未通报的不放过,涉及刑事案件未移送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全面强化行刑衔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者疑难复杂的重大涉嫌犯罪案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介入,适时同步开展案件物证抽样取证,开辟疫情防控期间涉刑案件物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切实提升案件移送效率;跟踪督办重要案件,建立上级交办案件、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台帐,对一些影响较大、牵涉面广的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对情况复杂案件和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加强指导,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效果。(记者 苏艺)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