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9时,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这是疫情发生以来全省首例宣判的涉疫情诈骗案,庭审过程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公开。

  法院审理查明,2月1日,黄某某看到微信好友季某发朋友圈求购口罩,遂主动联系被害人季某,谎称有KN95口罩售卖,并通过网络搜索KN95口罩的生产资质、证书、照片等发送给季某,让其信以为真,后季某同意购买5650个KN95口罩,并支付定金9295元。黄某某要求季某支付余款26300元后才能发货,季某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6300元。后黄某某将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2月5日,黄某某在山东省威海市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黄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55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秉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2月10日,宁国市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该案从受理到宣判仅用时3天。法官提醒: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任何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为,都将有可能涉嫌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