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月25日电(周坤)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售罄缺货等情况,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1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经营者如有相关不正当价格行为,最高将处罚500万元。

  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

  针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除生产者自用外,禁止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据了解,对于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对于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部署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际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拨打12315 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合肥三家药店被查

  1月24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合肥市城区的多家药房开展专项价格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总店、国胜大药房潜山路店、安徽安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溪地店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检查组已收集相关证据,拟对上枋述三家药店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合肥市场医用口罩和医用消毒酒精缺货现象普遍存在。且由于受到人工成本提高、运输费用上涨等多因素影响,口罩出厂价格上涨。因此,尚有医用口罩销售的被检查药店,口罩价格较疫情发生前,存在一定程度上涨,但并未出现大幅提高售价的行为。其他防疫相关商品供应充足,没有出断货和大幅提价的现象。

  (责任编辑  沈洁)